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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烟台市实施方案》(烟政发[2001]号),烟台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试行了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。
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职位分类是在机构“三定”(定职能、定机构、定编制)的基础上,按照烟台市政府批准的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、人员编制进行职能配置的。除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工勤人员外,共设置职位27个,为此,制定了27份职位说明书。
烟台市环境保护局职位分类工作:以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》为指导,以机构改革转变职能、理顺关系、精干公务员队伍,提高工作效率和确定的职能、机构、人员编制为基础,以职位的工作任务、责任大小、工作难易程度、所需知识等为依据,以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,以有利于转变职能、建立高效、务实、廉洁的行政机关为出发点,通过科学、系统、合理的分类方法,对机关的职位进行了分类,为公务员的培养和使用提供科学依据,为人事管理科学化、法制化奠定基础。
在职位分类工作中,坚持把以“事”为中心和人才其用相结合。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,既考虑到当前的环境保护工作任务,又兼顾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长远发展需要,搞好职位合理设置,明确划分了各职位的职责范围,防止了职位的重复、交叉超越和轻重不均。力求做到:
(1)职责任务明确、工作规范、工作标准和资格条件清楚明了,克服办事推诿扯皮的弊端;
(2)人才结构层次科学合理,使机关工作运转协调、高效有序,克服机关办事效率不高的现象;
(3)为公务员的录用、考核、培训、晋升、奖惩等提供了科学依据。
总之,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后,使局机关达到职责明确、结构合理、工作协调、人员精干、廉洁高效的目的。
国家公务员制度职位分类是一项复杂的工作,在制定过程中难免有不完善的地方,要实现职位设置的科学合理,保证职位说明书的规范准确,需要今后在工作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,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、
考核、培训、晋升、奖惩等提供了科学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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