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监测业务简介:
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,全面贯彻国家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决定》的精神,牢固树立"科学监测,质量建站"的观念,紧紧围绕"环境监测必须为环境管理服务"的指导方针,充分发挥三大职能的作用。为适应当前环保形势,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立足现实,着眼未来,加强监测能力建设,积极拓宽监测领域,现拥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、气相色谱仪、离子色谱仪、红外光谱仪、水、气自动监测仪等大型仪器设备50多台(套),可开展十五类共220余个项目的监测。
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不仅可承担各类地下水、地表水、海水、环境空气、噪声、土壤等各环境要素常规监测项目外,还可承担各类工业废水、工业废气、生活污水、固废等各种污染源的监测。近年来,为更好适应环境管理的要求,增加了含铅汽油、机动车尾气、燃煤、饮食油烟、绿色食品、有机食品及室内空气质量等监测,同时,在市区建立空气自动监测站、水质自动监测站,现在市区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工作已全面展开,水质监测周报也在试运行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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