···环境保护概况···

  烟台市环境保护的发展大体分为三个阶段:1974-1987年,主要是对工业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。1988-1992年,通过实施“538”环境保护目标系统工程,加快污染治理步伐,清除环境历史欠帐,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。共投入污染点源治理资金3.57亿元(同期环保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.14%),完成项目944个,搬迁改造各类重点污染企业30个,对7河(夹河、黄水河、龙口北河、五龙河、罗山河、东村河、小鱼鸟河)、3湾(海庙后海湾、抹直口海湾、庙岛海湾)、1库(庵里水库)等11个区域流域综合治理,建设烟尘控制区16个,COD排放量削减8.97万吨,烟尘排放量削减5000吨。1993年以来,进入全面控制环境污染阶段,突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。实施了《全面控制环境污染系统工程》(简称CCP系统工程)。五年来,共完成项目1965个,投资31.11亿元,重点治理了两河、六个水泥生产区域,关停了8个草制浆能力万吨以下的造纸厂,对4个万吨以上的造纸厂进行限期治理,关停国务院明令禁止的“十五土小”近200个,关停、治理、改造56条水泥生产线。削减COD排放8.20万吨,粉尘排放16.4万吨。在城市建设快速发展,经济规模不断扩大,能源消耗日益增多的情况下,全市环境质量从控制、稳定,走向改善,走出了一条“经济高增长,环境低污染”的协调发展的路子。